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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開車到現在,不到半年的時間,同時經歷了撞人車. 被拖吊的事件耶!


前幾天因為要到內湖瑞光路拜訪一位客戶,自己對那根本就不熟悉,上網查了google
map,就上路了。離公司並不遠,但是年前執行長才跟大家喊話要"節流",所以為了省
計程車資,用開車的到一個車程十來分的客戶那,但是瑞光路上很難停車,副理就說停
在大家都正停著的黃線上... 

下午時間,精神不甚好的聽著客戶說著商場秘辛,等到可以回公司也經傍晚六點多了,
本來蔡媽媽跟宜君六點半就要到公司附近拿東西給我的,所以是很匆忙的想要快點開
車回公司... 冏

冏冏冏... 髒話差點飆出來,我發現車車不見勒?! 副理還不相信繼續往前走,事實粉筆字
就在眼前啊! 然後,我們的公務車真的被拖吊了耶!趕緊先打電話跟蔡媽媽取消行程, 攔
了台計程車,到民權東路六段拖吊場贖回我們的車。


付了2100元...  這樣有比一百元計程車資便宜嗎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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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妹昨天拿到一張限速50公里,以超速18公里的理由,罰了這位"機車"騎士1200元。
可能政府也窮怕了。
原來機車也會拍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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